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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一覽:[轉貼]這是一則新聞(看看就好) (新回覆在最前面,最多列出 6 個)  [列出所有回覆]
    000ooo 發表於: 2007/08/25 01:46:09am
    因為常看到討論區有許多好心人忠告
    卻又有許多人認為非保育類就不算違法
    這篇大家參考看看

    (多一份認識 少一分傷害  千金難買早知道)

    以下這則新聞在奇摩新聞找到的(打上綠繡眼 新聞 搜尋)

    非保育類綠繡眼 捉不得
    更新日期:2007/08/14 09:10 記者:【王建訓/虎尾報導】
    綠繡眼是台灣常見鳥類,叫聲嘹亮悅耳,常遭人捕捉飼養,雲林縣野鳥學會理事長陳清圳表示,一般人以為綠繡眼非保育類就不觸法,但野生動物保育法於去年七月一日修正後,這樣的行為有可能會觸法。

    陳清圳表示,以往野生動物保育法較偏重保育類動物,但去年修正後,已將一般野生動物納入規範,中央及地方政府都有權限規畫野生動物保護區,禁止騷擾、虐待、獵捕野生動物,但仍有許多人仍停留在非保育類就不觸法的舊觀念。

    綠繡眼由於鳴聲悅耳,成為民間風行的寵物,甚至有些縣市公開舉辦綠繡眼「歌唱」大賽,懷璧其罪也導致綠繡眼遭獵捕,最常見的工具是只進不出的鳥籠陷阱,在鳥籠內放置一隻綠繡眼,或播放鳥音,吸引綠繡眼進入籠內。

    陳清圳表示,野生動物保育法修訂後,捕捉一般類野生動物也可能觸法,縣政府可規畫保護區及訂定罰責,即便是為了學術研究須捕捉野生動物,也必須向縣政府申請,獲許可後才能進行。

    陳清圳說,網路上有人販賣諸羅樹蛙,每隻售價600元,顯示仍有人不熟悉野生動物保育修訂後內容,台灣特有亞種諸羅樹蛙在國內雖未列入保育類,但已列入國際野生動物紅皮書,列為瀕危物種,希望民眾不要再捕捉出售。

    雲林縣鄉下地區目前仍有懸掛在樹上的陷阱鳥籠,陳清圳表示,野生動物保育法禁止以網具、陷阱等工具捕捉,任意捕捉一般鳥類、兩棲類、爬蟲類、哺乳類,都有觸法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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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沒寫昆蟲類 所以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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