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朋友的解釋 大慨瞭解植物與動物分類上有所不同 variety這個詞在1961年以後消失在動物的分類上 而以前所留下的 變種 將會在重新作分類時或是獨立成 種 或是提升為 亞種 或是消失... 也就是說看到動物中有 var. 其實都是先前留下的 只要有人去作分類 var. 就會消失
至於在植物上,目前仍然保留這個詞
阿蘇仔
發表於: 2003/06/30 05:12:28pm
經過我初步的了解 林奈是根據其所研究的植物Philosophia botanica (什麼東西?)定義他所提出variety---變種 即所有與模式標本外型不同的個體就稱之為變種 這造成差異的原因來自於生存環境的不同 與遺傳無關 .......... 這個說法在昆蟲學家的眼裡 顯得極不合情合理 在昆蟲的分類中 與模式標本不同的個體很多 其可以來自同一族群中的個體差異(individual variants within a polymorphic population) 或同一種內不同族群間所出現的差異(distinguishable population in a polytypic species) (為避免翻譯不當 將原文列出) 這些差異都是具有遺傳性的 即會一直存在於這一型或這一族群當中 若使用變種這一辭於以上變異 實屬不合理 即違背天意 ............ 故在1894年 有三位偉大的分類學家說出重話: The term variety, especially among entomologists. We therefore, to avoid all possible errors, have determined to discard the term variety altogether. 喔 就這樣昆蟲界就沒這辭啦 ............ 至於蘭花 我不知道是否也有這樣的通識 不過以昆蟲界的認知 似乎也會否定 因為蘭花的變種主要來自經由人工授精雜交而得各種美麗的顏色 如果這美麗顏色能夠經由遺傳方式延續至後代 就應該被稱為race 或strain (品系) var.是不在遺傳上討論的(可能嗎?) ............ 以上純屬個人見解 狗屁不通之處 還請各位大德參予討論 以得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