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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一覽:常見問題 (2013/08/01最後更新) (新回覆在最前面,最多列出 6 個)  [列出所有回覆] | 
| 交易區板主2 | 發表於: 2010/02/12 07:27:41pm |  | 
 | | 下面引用由small豪在 2010/02/12 06:31pm 發表的內容: 交板2您好:
 這一項"個人"小小建議
 對於"明確標明".............收工,賣完,交易完刪除等文章
 買賣(標)案既然已經沉底,就無須再將文章頂上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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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建議很好, 只是有些人明明標售出, 預定...等等, (這類人通稱????吧?) 文還是浮上來. 既然規定是這樣, 就是這樣執行. 一個不一定公平的公平原則. 希望大家諒解.
 
 有鑑於此, 下次看到標題有預定, 售出等字樣, 主動沉底不另通知.
 
 我再說一次, 只要違反目前的遊戲規則, 我們就是這樣執行. 不足的地方, 則由主觀認定. 除非有明顯疏忽, 不會更改案例. 關於刪文請自斟酌, 謝謝!
 
 順便警告一下一直出現在前3頁的文, 一定是稽核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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