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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標題: 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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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一覽:法律問題 (新回覆在最前面,最多列出 6 個)  [列出所有回覆]
    romantsai 發表於: 2007/05/19 09:16:13pm

    下面引用由橫行霸道2007/05/18 10:56pm 發表的內容:
    很好奇,"董事長或總經理可以任意調度資本額的1/3是無罪的喔",這是哪一條法令的規範呢,具小弟所知,非公開發公司只有規範董事會的重大決議事項經董事會通過,並限制出席條件(如2/3出席,1/2通過等等 ...



    你去看一下公司法吧...裡面就有一條有關於總經理或董事長經營團隊可以自行動用資本額1/3....

    而我的例子是....董事長兼總經理這個傢伙利用此法令...毋需與股東會或董事會討論就私自下令會計拿出700多萬風險基金....而且這招還是一個可惡的基金女業務坐在那個傢伙身上後,幫他弄出來的點子....

    好好地看一下公司法....有太多的漏洞...都是可以保護壞人的..
     
    橫行霸道 發表於: 2007/05/18 11:02:58pm
    [這篇文章最後由橫行霸道在 2007/05/18 11:08pm 第 1 次編輯]

    忘了提供我的答案
    掏空..........
    公司法,刑法(侵占,詐欺),民法,證交法(這個超級嗆),商業會計法(財務人員的罩門),再複雜的還有洗錢防治法(掏空應該不傻傻的放到自己戶頭吧)大概就這些囉,如果事証足,金額大,那就很夠了。
    個人覺得,要看公司規模,非公開發行公司法令約束力真的很低,個人感覺就像標會會頭跑了一樣。
     
    橫行霸道 發表於: 2007/05/18 10:56:47pm
    [這篇文章最後由橫行霸道在 2007/05/18 11:04pm 第 1 次編輯]


    下面引用由romantsai2007/05/18 10:33pm 發表的內容:
    難道兄台也遇到了嗎???
    3年前我就踫到...但是法律是在保護壞人的...你可能拿他們沒有輒..
    1. 董事長或總經理可以任意調度資本額的1/3是無罪的喔...不經董事會通過,私自調走700多萬買風險基金,大虧400萬
     --  ...



    很好奇,"董事長或總經理可以任意調度資本額的1/3是無罪的喔",這是哪一條法令的規範呢,具小弟所知,非公開發公司只有規範董事會的重大決議事項經董事會通過,並限制出席條件(如2/3出席,1/2通過等等)這是公司法的規範,他並未規範金額。
    公開發行公司有公司法跟證交法在約束發行公司,至於發行公司各項交易(如,取得與處分資產,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取得與處分衍生性金融商品等等)需不需董事會決議或是公告申報,證交法有規範金額,同時應經而未經未經董事會決議所發生之交易行為,一但被揭露,主管機關皆有罰則,而投保協會亦會協助投資人跟處理上述管理當局業務疏失之部分。
    蔡大的例子看起來是投機型投資失利,錢損失了,可是並沒圖利任何人,應該不能稱之掏空,但如果前述交易是用董事長個人名義投資,那不論獲利與否,就算是一塊錢,就等檢調約他聊天吧。
    現在大家風聲鶴唳,不論是護盤還是非常規交易或是受控交易,已經收斂多了,這是我所了解的,不知是否有錯。
     
    romantsai 發表於: 2007/05/18 10:33:51pm
    難道兄台也遇到了嗎???

    3年前我就踫到...但是法律是在保護壞人的...你可能拿他們沒有輒..

    1. 董事長或總經理可以任意調度資本額的1/3是無罪的喔...不經董事會通過,私自調走700多萬買風險基金,大虧400萬
     -- 當初我公司被淘走700多萬,結果沒事。。原因是資本額7000萬
    2. 假立人頭,盜領公司薪資,每年盜領100多萬..更離譜的是人頭竟然是尼姑
     -- 沒事,董事長或總經理有人事任命權,愛給多少錢,法律是管不著的

    還有一大堆淘空公司的情事。。。唉。。。法律是在保護壞人,欺侮好人的。。
     
    電冰箱 發表於: 2007/05/18 00:47:36am
    請問大大們
    掏空了ㄧ家公司
    是犯哪些法律
    需要付哪些法律上的責任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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