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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槍不當? 「不及時開槍,死的是警察」   (http://insectforum.no-ip.org/gods/cgi-bin/topic.cgi?forum=7&topic=14032)


-- 作者: 阿林
-- 發表時間: 2011/07/12 04:32:43pm

[這篇文章最後由阿林在 2011/07/12 04:51pm 第 1 次編輯]

聯合報╱記者姜炫煥/台北報導】
2011.07.12 03:51 am

林姓男子持刀襲警遭警員朱世凱連開五槍擊斃,家屬質疑警方用槍不當,但士林地檢署調閱現場錄影畫面還原現場,初步認為符合警械使用條例,但仍會進一步調查釐清。

檢方透露,如果開槍不符合警械使用條例,檢方會主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沒有違法,死者家屬未提告,會在相驗案中簽結,若家屬提告,則處分不起訴。

檢方調查,林姓男子持西瓜刀衝出家門後,朝警員朱世凱攻擊,朱倒退著走,跌倒時避開一刀,林也因攻擊力道過猛,重心不穩跌倒。

此時,朱對空鳴一槍,當時兩人相距不到廿公分,林再度揮刀攻擊,朱往後退閃過,再開一槍,接著自己又跌倒在地,林也跟著跌倒。

朱世凱爬起來後,以蹲姿朝正要爬起來、作勢攻擊他的林連開三槍,一槍射空,兩槍射中林的胸部。檢方相驗認定林失血過多致死。

「在這種急迫情況下,朱世凱若不及時開槍,死的人就是他!」勘驗過監視器錄影帶的承辦人員,昨天不約而同這麼說。他們還說,林姓男子連續持刀攻擊,在那種生死交關情況下,不能苛責朱為何連開三槍,或為何沒朝非重要部位射擊。

【2011/07/12 聯合報】

[size=5]各位的看法呢?[/size]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6452775.shtml#ixzz3ju5QXY7M
Power By udn.com


-- 作者: OOXX
-- 發表時間: 2011/07/12 04:47:29pm

[LIKE=Jack--Bug;蟲奴1號;=LIKE]誇張.......人家都要砍你了

哪來的時間 瞄準 非重要部位 射擊


-- 作者: 2712452
-- 發表時間: 2011/07/12 05:06:16pm

[LIKE=養蠱者;=LIKE]自衛殺人
理應有罪,但減輕罪刑
那位警察沒什麼好被苛責的

這種情況,換作任何人都會開槍的..
人是一種求生意志相當強的生物
只要自己能活下去,什麼都做的出來的...


-- 作者: tiffany101
-- 發表時間: 2011/07/12 05:48:30pm

[LIKE=eric71903;=LIKE]以後不能怪警察為總是慢吞吞的才到現場,
以後不能怪為何都沒人當警察, 當警察的都被嫌素質低,

繼續亂搞吧!

回頭看看這篇文章中, hsu與razzle的回覆, 然後自己反省一下!
http://insectforum.no-ip.org/gods/cgi-bin/topic.cgi?forum=7&topic=13988&start=12&show=25


-- 作者: 芳710614
-- 發表時間: 2011/07/12 06:48:40pm

[LIKE=eric71903;=LIKE]我覺得但就這件事看~警察沒錯
今天就算是一般人被人拿刀這樣追著砍~~為了求生也會反擊
現在總是很多人在討論犯人的人權~那被害者的人權呢?
只能說人權如果無限上綱~~就不需要法治了
還是回到古代~?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 作者: nuke000111
-- 發表時間: 2011/07/12 06:49:50pm

[LIKE=養蠱者;蟲奴1號;=LIKE]敢拿刀砍警察 就要有被打成蜂窩的覺悟


-- 作者: ★戰神大兜蟲
-- 發表時間: 2011/07/12 07:15:45pm

認為是林姓男子的錯
1.不應該襲警
2.警察不閃躲 不開槍射擊 八成是自己亡
3.為了自衛 當然要開槍防禦
4.如果瞄準非重要部位 是否已經翹了
..


-- 作者: Feathers
-- 發表時間: 2011/07/12 07:46:29pm

對阿
如果沒有制止嫌犯而讓他誤傷旁人
社會大眾一定又責怪警察處理不周


-- 作者: 卜
-- 發表時間: 2011/07/12 08:02:12pm

叫那些喊著“用槍不當”的人去做警察!
看他多厲害!
做警察比較雖小?開槍會死被刀砍不會死?
被人家拿刀砍不能含扣?
這什麼道理?我一點也不懂.....


-- 作者: 革命前夕
-- 發表時間: 2011/07/12 08:04:12pm

[這篇文章最後由革命前夕在 2011/07/13 11:46am 第 1 次編輯]

誰知道
也許他們有過節
也許他那時心情不爽
反正火力差很多
就把人當成路邊野狗
盡情發射
沒聽過他開槍打死過什麼黑道的
乾脆改名 人民殺手 黑道保母


-- 作者: sa091188
-- 發表時間: 2011/07/12 08:53:44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革命前夕[/u]在 [i]2011/07/12 08:04pm[/i] 發表的內容:[/b]
誰知道
也許他們有過節
也許他那時心情不爽
反正火力差很多
就當成路邊野狗
盡情發射
[/quote]
看不懂你在寫什麼 被砍時誰的心情會爽 


-- 作者: butterfly
-- 發表時間: 2011/07/12 09:39:24pm

台灣一天到晚在嚷嚷人權
要學先進國家只學一半
這種時候要是美國條子早就開槍了
被打到管你是死是活,我先開槍再說
也不會有人去質疑什麼用槍時機
(因為你襲警)

為什麼犯人家屬可以提告??那今天死的如果是警察
那警察家屬是否也可以提告??


-- 作者: 黃老邪
-- 發表時間: 2011/07/12 09:49:14pm

[LIKE=ford4391;蟲奴1號;=LIKE]警察沒錯
那種傢伙,送他兩個字:細厚!


-- 作者: s0958580830
-- 發表時間: 2011/07/12 09:59:42pm

[這篇文章最後由s0958580830在 2011/07/12 10:00pm 第 1 次編輯]

我今年要考警專....這些事件又動搖了我的想法.
開槍.自我防衛.有人罵.
不開.傷及路人.有人罵.
台灣警察有時也很辛苦.
也很難當.


-- 作者: ★戰神大兜蟲
-- 發表時間: 2011/07/12 10:45:21pm

家和萬事興 的葉依美更慘


-- 作者: 長戟
-- 發表時間: 2011/07/12 11:17:23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戰神大兜蟲[/u]在 [i]2011/07/12 10:45pm[/i] 發表的內容:[/b]
家和萬事興 的葉依美更慘
[/quote]
別看太多連續劇了,好好讀書未來對社會有貢獻較要緊。

這種事將來遇不遇的到也很難說~~


-- 作者: 阿春
-- 發表時間: 2011/07/12 11:41:15pm

[LIKE=Hsu;KIMURA;養蠱者;蟲奴1號;=LIKE]用槍時機第一條:
生命身體受暴行脅迫,非使用武器不能扺抗或自衛時。

這警察沒錯啊XD


-- 作者: OOXX
-- 發表時間: 2011/07/13 00:07:41am

只能說  這年頭 警察 不好當阿


-- 作者: 台南小胖
-- 發表時間: 2011/07/13 02:39:39am

[LIKE=nuke000111;養蠱者;蟲奴1號;=LIKE]先來到確認幾件狀況
1,朱姓員警開了5槍,2槍鳴空,1槍射空2槍打中嫌犯
2,此案發生時間是在凌晨半夜,並不是大白天
3,朱姓員警在嫌犯拿西瓜刀近距離攻擊下,開槍還擊(警員生命受到威脅
4,當初警方到達現場,2位警員雙手空空,為何嫌犯看到警察就衝進屋內拿刀要攻擊警察?

朱姓警員都有依照用槍使用時機,何來使用過當?
拿槍鳴空制止無效,就要有開槍攻擊的狀況
而且發生在半夜,警察又不是神槍手,如何能及時瞄準手腳?
一把西瓜刀在眼前幾公分劃過去,如果不還擊,下一次不就可能往警員身上招呼過去。

假設說朱姓員警不開槍自衛,反而受傷倒地,這時另一名員警因為無法得知另一邊的狀況,在折返途中被嫌犯襲擊,到時候情況是不是更嚴重?
到時候警方又會被社會大眾挨批員警訓練不足

看了水果日報也有報導嫌犯精神不穩定,有類似重度憂鬱症,在當時嫌犯是否已經情緒失控?

家屬看到自己的兒子被打死,說要提國賠
這點看了不禁搖頭,雖然提出國賠是家屬的權利,但是這種情況下是否該好好想想

在我的各人看法,朱姓員警是無罪


-- 作者: fudain
-- 發表時間: 2011/07/13 07:04:05am

家屬和鄰居應該要感謝員警開槍
總算把身旁的不定時炸彈給拆除
死者或許也會感謝員警開槍
結束他荒唐痛苦的人生


-- 作者: tiffany101
-- 發表時間: 2011/07/13 08:19:59am

[LIKE=就是愛養蟲;=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台南小胖[/u]在 [i]2011/07/13 02:39am[/i] 發表的內容:[/b]
家屬看到自己的兒子被打死,說要提國賠
這點看了不禁搖頭,雖然提出國賠是家屬的權利,但是這種情況下是否該好好想想...
[/quote]
家屬絕對有好好想想...
但想的是,  反正人死了,  能換(賺)多少算多少,  能撈一毛是一毛..........

[color=#00008B][size=6]不ㄠ白不ㄠ[/color][/size]
說穿了, 搞不好家屬是"外表嚴肅, 內心輕鬆",  內心暗爽, 終於有人幫忙解決家裡的麻煩人物, 而且還有錢賺,  真是卯死了.........


-- 作者: razzle
-- 發表時間: 2011/07/13 09:04:57am

[LIKE=TOM-TOM;=LIKE]台灣現在的現象似乎就是發生任何事情先喊國賠 (打出悲情牌)
如果告贏了就賺到了
如果告輸了也不會怎麼樣 (又不會罰錢)


-- 作者: LSSAH
-- 發表時間: 2011/07/13 11:03:52am

這次警察沒有錯,遭到攻擊後開火射擊攻擊者是完全正確的
但是...在處理上還是有瑕疵
其實台灣的警察應該教育進行這類有風險的勤務時手就要放在槍上,做好拔槍準備
然後當嫌犯突然轉身跑上樓時槍就要出套了,但是這兩名員警還是沒有準備!
當歹徒持刀下樓衝出來時才會出現這種措手不及的狀況...
而對空鳴槍還是多餘的,個人覺得政府應該賦予警察真正的權力,當他們出現就是代表警告了,槍出套就是要開火,不是還有那多餘的對空鳴槍!
碰到真正有殺意的人,你對空鳴槍也不會讓他害怕!
鳴槍這動作可能誤傷無辜民眾,而且有可能失去先機反而讓自己受傷!
而兩名員警遭到攻擊時竟然是分頭跑...而且其中資深的一員還時不知跑哪去了!
只剩朱姓員警一人對抗歹徒...個人覺得要懲處的是落跑的員警!棄同仁於不顧!
http://www.youtube.com/watch?v=9igSoJHEdUo&feature=player_embedde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L1zX-SrBH0&NR=1
這邊付上兩個影片連結讓大家看看持刀者有多可怕,第二個連結可能會造成心理壓力~請斟酌


-- 作者: 阿林
-- 發表時間: 2011/07/13 11:29:57am

[LIKE=Hsu;KIMURA;=LIKE][size=5]持刀襲警被擊斃引爭議 網友臉書聲援警察[/size]

台北市內湖陽光街,昨天發生男子情緒失控持刀追砍前來處理的員警,被撲倒的員警情急下,連開五槍將他擊斃。這起案件引來家屬不滿,質疑用槍時機不當,到底員警有無疏失,檢方將進一步釐清,不過,警方私下表示,在這麼短的時間又是近距離,朱姓員警用槍並無不妥。另一方面,也有網友看不下去,在臉書成立聲援警察的活動,短短一天,參加人數破萬人。

(杜大澂報導)

這起案件發生在十一號清晨,情緒失控的林姓男子大吼大叫,鄰居受不了報警處理,警方趕到,男子挾持父親和警方對峙,甚至追砍警方,造成被撲倒的員警危急之下開槍,林姓男子中彈,經過送醫不治。這可讓家屬又氣又難過,質疑警方用槍不當。除了台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已在第一時間前往慰問,全案有無員警執勤疏失,已由士林地檢署指揮刑事局著手偵辦,查明真相。

不過,警方私下表示,時間緊迫又是近距離,員警用槍並無不妥。也有網友在臉書發起聲援警察的活動,認為正當防衛沒錯,有網友就反問,如果警察被砍死呢?也有網友說,現在警察都沒有公權力了,被綁手綁腳,不少警察利用這個活動表達心聲,因此,參加人數一天之內就破萬人。


-- 作者: wilsonsu
-- 發表時間: 2011/07/13 04:12:33pm

個人看法
這個案子我想用槍時機應該沒有問題,應該可以成立正當防衛
但是是否有防衛過當,從法律觀點是乎有討論的空間
所謂防衛過當是指
刑法上之防衛行為,祇以基於排除現在不法之侵害為已足,防衛過當,指防衛行為超越必要之程度而言,防衛行為是否超越必要之程度,須就實施之情節而為判斷,即應就不法侵害者之攻擊方法與其緩急情勢,由客觀上審察防衛權利者之反擊行為,是否出於必要以定之。(最高法院63年台上2104號判例)
現在依報導是員警近距離開3槍..1槍打空2槍打中胸部...如果報導是正確的...那麼員警打中胸部一槍後,是否還有開第2槍的必要?就有討論的空間
應該也是以後檢方偵查的重點..
因為如果打中胸部一槍後,林姓男子已無攻擊能力那員警開第2槍就可能是防衛過當
所以一般人近距離胸部中槍是否仍有能力可以攻擊他人?如有..則應成立正當防衛..如無...則可能構成防衛過當
以上..個人看法


-- 作者: LSSAH
-- 發表時間: 2011/07/13 04:33:18pm

[LIKE=eric71903;阿春;=LIKE]人胸部中彈後還有沒有能力攻擊他人或移動?
可以!
全世界有太多案例可以證明胸部中彈不足以造成失能
而在近距離下運動慣性還是能讓攻擊者做出致命性的攻擊動作
要在短時間內造成失能只有擊穿腦幹或是讓攻擊者瞬間大失血~
但大失血的先決條件是子彈必須造成心臟嚴重破壞
這點對於警方使用的9X19mm FMJ子彈是不成立的...這子彈有高貫穿力但是沒有制止力
子彈僅會貫穿,不會造成組織嚴重破壞...所以國外警方多半已經換用.40或是9mm JHP...
只是用這種子彈在國內的狀況下...警察會被告死


-- 作者: 阿不啦
-- 發表時間: 2011/07/13 05:50:09pm

[LIKE=Hsu;趨光者;=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wilsonsu[/u]在 [i]2011/07/13 04:12pm[/i] 發表的內容:[/b]
因為如果打中胸部一槍後,林姓男子已無攻擊能力那員警開第2槍就可能是防衛過當
[/quote]
所以說打中之後要先觀察打到哪裡, 再觀察林姓男子是否還有攻擊能力
然後再想一下要不要再補一槍?
這樣才不算防衛過當?


-- 作者: butterfly
-- 發表時間: 2011/07/13 07:56:07pm

[LIKE=寵蟲蟲寵;=LIKE]怎麼一堆人+媒體老是喜歡把焦點放在[攻擊者被打死  警察是否用槍的當]
警察的槍不就是要拿來抓犯人+自保用的嗎??
阿不然配槍做什麼?徒手對付持武器的攻擊者嗎??  

參照國外的做法,持武器的攻擊者常常是還沒接近警察就會被打趴了
面臨危機的當下,什麼打第一槍之後是否還有第二槍的必要..............
那都不用想啦


-- 作者: 寵蟲蟲寵
-- 發表時間: 2011/07/13 11:00:23pm

用槍時機管的太嚴,最後的下場就是換木槍
記得當兵時安全士官短短2年的變化
1.有槍有子彈
2.變成有槍沒子彈
3.再來改換拿長木槍
4.隨後變小木棍(勾在S腰帶上,拿不下來)
這次如果那位警察因為生命受脅迫用槍防衛,還被罰錢判刑,那台灣的內政部長及警政署長可以下台了
以後黑幫帶刀械逛大街,警察要閃邊,被砍沒死算運好,被砍死也是警察被罵~訓練不足


-- 作者: 阿不啦
-- 發表時間: 2011/07/13 11:13:40pm

[LIKE=阿春;=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寵蟲蟲寵[/u]在 [i]2011/07/13 11:00pm[/i] 發表的內容:[/b]
用槍時機管的太嚴,最後的下場就是換木槍
記得當兵時安全士官短短2年的變化
1.有槍有子彈
2.變成有槍沒子彈
...
[/quote]
個人認為二者不能相提而論
想一下,會去當兵的會受過專業訓練嗎? 會有嚴格限制嗎?
阿煞不魯的都有機會去當兵
但是當警察必須受專業訓練而且不是的短短1~2個月(應該吧..)

況且我覺得若是您所說的連上的安全士官
真的沒有必要配槍
也因為發生一些用槍問題而改進,這樣不是很好嗎?

在重要據點,比如說彈庫,大門都會配槍配子彈
不過還是會做槍彈分離的分配

話說回來連上的安全士官身上那根小木棍...我通常都拿來叫人起來換哨用的 @@


-- 作者: 卜
-- 發表時間: 2011/07/13 11:21:49pm

[LIKE=阿春;=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阿不啦[/u]在 [i]2011/07/13 11:13pm[/i] 發表的內容:[/b]
話說回來連上的安全士官身上那根小木棍...我通常都拿來叫人起來換哨用的 @@
[/quote]
+1
再加上站雙哨時 衛兵太白爛連嚣為
打阿兵哥用的^^


-- 作者: 阿不啦
-- 發表時間: 2011/07/13 11:58:51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卜[/u]在 [i]2011/07/13 11:21pm[/i] 發表的內容:[/b]
+1
再加上站雙哨時 衛兵太白爛連嚣為
打阿兵哥用的^^
[/quote]
現在這個年代你試看看...包準禁假禁到你退伍    :em04:


-- 作者: 卜
-- 發表時間: 2011/07/14 00:10:43am

打好玩的啦
阿兵哥都開心得很^^


-- 作者: aworthia
-- 發表時間: 2011/07/14 09:20:36am

現今社會警察軍人教師最最成為大眾的出氣筒!仇恨情緒高漲!多拜媒體為求銷售量胡亂聳動報導脫不了干係!可悲又可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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