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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readystar168
-- 發表時間: 2011/07/13 03:47:47am
[LIKE=key091914113;q52027830776;大便;=LIKE]講個故事給大家聽: 我是一個愛養寵物的人,如果不養東西就會覺得生活少了點什麼! 對一些寵物有小小的門路,可以拿到較優惠的價格。 因此分享出來給喜歡養寵物的人,能夠以較便宜的價格購得自己想要的寵物! 於是開始了我[b]非六足交流區分享之路[/b] 2011年4月,我在非六足的交易區po文 [b]第一次[/b]被刪除文章2011/04/05 刪除理由:請附上合法進口證明文件!! 因為販賣星龜沒有貼上[b]合法之進口相關文件[/b] 沒有詳閱版規!我真的很抱歉造成辛苦的版大管理上的困擾 並且趕緊回訊給版大,向他道歉 [img]http://farm7.static.flickr.com/6150/5930703027_76857acb6a_b.jpg[/img] 並且在重新PO文時∼附上進口文件(如下圖) [img]http://farm7.static.flickr.com/6003/5931263560_5d17c79781_b.jpg[/img] 附上文件後的文章就這樣置留了兩個月∼ 兩個月後[b]第二次[/b]被刪除文章2011/06/08 刪除理由:請附上合法進口證明文件!! 這下子我納悶了!怎麼會又要我附上進口證明文件! 於是我的心裡有點小小的不開心∼因為文章已經置留了兩個月 忽然又被刪除了! 於是我傳訊詢問版大 [img]http://farm7.static.flickr.com/6134/5931264946_c0ffe9cbf7_b.jpg[/img] 訊息來自非六足區板主,傳送給您的時間:2011/06/10 11:52am [img]http://farm7.static.flickr.com/6129/5931265386_5a2b2de443_b.jpg[/img] 看完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後∼從一開始被刪文後我很不愉快 到後來我才曉得枯葉變色龍原來也需要證書∼但進口商沒有附給我@@! 不過這是我的錯!既然納入保育名錄∼而我沒有附進口文件 理應當被刪除文章∼我再次傳訊給版大∼再次道歉 [img]http://farm7.static.flickr.com/6026/5930708413_04d8c96e0b_b.jpg[/img] 於是我將枯葉變色龍移除∼重新PO上文章後∼版大又來訊了@@! [b]第三次[/b]警告違規 [img]http://farm7.static.flickr.com/6124/5931266056_8bc1b761d0_b.jpg[/img] 我很擔心我是不是又造成人家的困擾∼我很認真的再一次詳細閱讀版規 並沒有看到賣幾隻需要貼幾張進口文件∼舊版規如下圖 [img]http://farm7.static.flickr.com/6011/5930709463_202557e5aa_b.jpg[/img] 於是我又傳訊給版大∼其實在這時∼我已經覺得他是故意在刁難我 版大的回覆 [img]http://farm7.static.flickr.com/6006/5930709853_d2562d775c_b.jpg[/img] 我的回覆∼ [img]http://farm7.static.flickr.com/6137/5930712413_ff7591a67a_b.jpg[/img] 雖然我的心裡面已經非常的不開心了∼不過本人絕對還是願意遵守版規 [img]http://farm7.static.flickr.com/6020/5930711125_0c752d40a3_b.jpg[/img] 下圖∼我看到了版主的誠意∼他特地把那一段字體加黑∼ 讓我非常的感動∼我相信他絕對是個好人∼同時也為我只是一個小小的成員卻可以為了我而修訂版規∼我真的非常感動 [img]http://farm7.static.flickr.com/6007/5931270504_c2fbfac448_b.jpg[/img] 直到昨天! [b]第三次[/b]被刪除文章 理由居然是我的私人BLOG的文章 [img]http://farm7.static.flickr.com/6004/5930713185_142739f836_b.jpg[/img] 我並沒有在論壇張貼本土產之動物,為何連自己的BLOG我都不能貼文 他未免也管太多了吧! 難道我又有這個榮幸讓非六足區版主為我在新增一條版規 非六足版大說他沒有針對任何人,但是大約看了一下非六足交易區貼文的其他賣家的BLOG也有張貼販賣本土物種,但卻只有我被非六足區版主最後一次的嚴厲警告。 讓我開始有無限想像的空間,是我賣的太便宜而違害到其他賣家跟爬蟲店家的錢途,而遭遇到此下場。 我認識的一些版主,很公正也很明理。 為何這一位非六足版主一直刁難我,卻又跟我說他沒有美國時間注意我,那麼是澳洲時間注意我嗎????? [b]請問這樣的版主適任版主嗎???????? 淪落為店家或好朋友賣家的打手?????? 我很質疑他的公正性???????????[/b] 甚至還為了我新增一條版規!!一隻需一張唷!!!!!!!!! 現在連我的私人BLOG都要管,但他沒有針對別人那麼做,只針對我。 他是在等候某人的指示然後做下一個動作嗎????? 因為他並沒有對其他的賣家這樣做,是某人通知他來處理我嗎???? 我只是喜歡養寵物。 也希望大家都可以用合理的價格買到自己喜歡且想要養的寵物。 難道這樣錯了嗎????我這樣做真的錯了嗎???? 很多論壇的朋友跟我購買,對於品質及價格都很滿意,而且也養的很開心。 其實他們養的開心,我比他們更開心。 我到底做錯了什麼!要遭受到非六足版主大這樣的蓄意刁難! 我的心情很差,我全力的配合版規,甚至於一開始我感到非常抱歉造成版主的困擾,一再的傳訊息跟他道歉。 哪知!原來從頭到尾他都是故意要刁難我的,其實也沒關係的,我絕對願意遵守版規,但是為了我而去新增的版規,沒有事先的告知,而是在刪除文章之後才通知我,通知完了之後才去新增版規,這樣的心情版規叫我如何有辦法去遵守。 他這樣[b]不公正[/b]又[b]不公開[/b],並且[b]針對性[/b]的施行版規,讓很尊重版主及版規的我,感到非常非常的難過!
-- 作者: 趨光者
-- 發表時間: 2011/07/13 08:29:21am
[LIKE=ford4391;=LIKE]關於附合法進口文件部分 一隻付一張很合理 舊版規雖未註明一隻一張 但是文件是一張一隻 不需要明文就應該知道應該要一隻一張 所以這部分是您的問題 關於部落格部分 如果您說的是完整的 那就真的稍誇張的點 我想或許是你有使用連結,連結到你的部落格 而你的部落格賣台灣物種 你可以先將連結移除 再看板主的後續動作 如果真的再用其他理由做某些動作 再來判斷不遲
-- 作者: 非六足區板主
-- 發表時間: 2011/07/13 09:54:03am
[LIKE=Itofee;哥吉拉;chang06;=LIKE]1.你覺得我是針對你這部份~~我再一次跟你說明是你自己想太多!! 這部分是你自己的問題!! 2.你以為你在你自己部落格販賣本土產之動物然後.在本板張貼的部落格與張貼該部落格網址.這行為本來就亦同在本板販賣本土產野生動物之行為!你無在本板張貼該部落格(因該部落格內有販賣本土產之野生動物)既不構成在本板販賣本土產野生動物之行為! 3.關於之前板規該條販賣保育類動物需附證明文件.一隻一張該條文 在早期這條本板就早以存在!前陣子某段時間可能在修訂新板規時有誤刪 沒注意到而造成你的不便~我向你道歉!
-- 作者: readystar168
-- 發表時間: 2011/07/13 11:21:23am
[LIKE=q52027830776;=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readystar168在 2011/07/13 11:27am 第 1 次編輯]
[quote][b]下面引用由[u]趨光者[/u]在 [i]2011/07/13 08:29am[/i] 發表的內容:[/b] 關於附合法進口文件部分 一隻付一張很合理 舊版規雖未註明一隻一張 但是文件是一張一隻 ... [/quote] 板規上沒說清楚~這也要算我的喔~ 再說~註冊: 2010/06/27 請問一下~你所說的舊板規是何時發表的~ 說清楚講明白~ 不然讓人有親衛隊的嫌疑喔!!!!! [quote][b]下面引用由[u]非六足區板主[/u]在 [i]2011/07/13 09:54am[/i] 發表的內容:[/b] 1.你覺得我是針對你這部份~~我再一次跟你說明是你自己想太多!! 這部分是你自己的問題!! 2.你以為你在你自己部落格販賣本土產之動物然後.在本板張貼的部落格與張貼該部落格網址.這行為本來就亦同在本板販賣本土產 ... [/quote] 不是針對我的.................那請教幾個問題~你所有人的部落格都有進去看過了嗎?裡面真的都沒有人在自己的部落格販賣本土物種嗎?還是你選擇性看到跟沒看到? ps:不要我說完了才去做~這太假了~
-- 作者: 非六足區板主
-- 發表時間: 2011/07/13 11:45:33am
[LIKE=oio;Itofee;airdan;=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非六足區板主在 2011/07/13 11:46am 第 1 次編輯]
[quote][b]下面引用由[u]readystar168[/u]在 [i]2011/07/13 11:21am[/i] 發表的內容:[/b] 我也非常歡迎妳來信檢舉!!! 如果妳有發現任何會員有做出違反本板板規之地方!! 其實我也很感謝許多昆論的會員常會來信檢舉告知那些地方發生違規事件 讓我能在最短的時間內處理!! 板主這職本來就是義務的管理職位! 我們這裡的板主都是利用自己每日短暫的休息時間上來看看與巡視! 我們這不像其他某些論壇是有廠商付費廣告制的! 我們能做的也只是自己的能力範圍! ~~~~~~~~~~~~~~~~~~~~~~~~~~~~~~~~~~~~~~~~~~~~~~~~~~~~~~~~~ 商業行為的爭鬥及猜忌是你們商人的事情!! 我們只是做好我們能作的事~做好規範與督導這論壇每一區塊的管理者角色! 你要怎麼想那也是你的事~我該說的都說了!!
-- 作者: 貼圖區板主
-- 發表時間: 2011/07/13 12:07:02pm
[LIKE=ford4391;Itofee;eric71903;白羽天翔;淡水峰哥;阿南;動力裝置;=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readystar168[/u]在 [i]2011/07/13 11:21am[/i] 發表的內容:[/b] 不是針對我的.................那請教幾個問題~你所有人的部落格都有進去看過了嗎?裡面真的都沒有人在自己的部落格販賣本土物種嗎?還是你選擇性看到跟沒看到? ps:不要我說完了才去做~這太假了~ [/quote] 你覺得在部落格販售,然後在這裡貼連結這樣就合理嗎?這是你的價值觀? 板規只是個規範,希望板友在規範內討論、交流;板主權責最多是刪文、扣分,重要還是板友自我約束。 如果有人針對板規漏洞逐條試探、規避,說真的補再多條還是有漏洞;這不是法律條文,不需要逐條討論,也沒有大法官釋憲。 昆論是純服務性質網站,提供大家方便的討論空間而已,要來這裡就請尊重遊戲規則。
-- 作者: eric71903
-- 發表時間: 2011/07/13 12:42:51pm
[LIKE=白羽天翔;大便;nina780117;=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readystar168[/u]在 [i]2011/07/13 03:47am[/i] 發表的內容:[/b] 我認識的一些版主,很公正也很明理。 [/quote] 我怎麼覺得每次有人講類似的話...的時候我都很羨慕...=_=||| 我也想認識幾個版主...有人可以介紹版主給我認識嗎?正妹版主佳!!!...Orz... 有認識版主買蟲or買烏龜或是其他耗材...可以比較便宜嗎?
-- 作者: readystar168
-- 發表時間: 2011/07/13 01:24:17pm
[LIKE=q52027830776;=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非六足區板主[/u]在 [i]2011/07/13 11:45am[/i] 發表的內容:[/b] 下面引用由readystar168在 2011/07/13 11:21am 發表的內容: 我也非常歡迎妳來信檢舉!!! 如果妳有發現任何會員有做出違反本板板規之地方!! 其實我也很感謝許多昆論的會員常會來信檢舉告知那些地方發生違規事件 ... [/quote] 我只是想請問一下~有沒有同一標準處理~ 從一開始~到現在為止~我看到是沒有~ 我絕對願意遵守版規,但是為了我而去新增的版規,沒有事先的告知,而是在刪除文章之後才通知我,通知完了之後才去新增版規,這樣的心情版規叫我如何有辦法去遵守。 請問一下~有人通報板規裡沒有的~你也是先刪了再來說明~ 檢舉的那個人是你的誰呀~你怎麼那麼的聽話!!!!!!!! 什麼有人檢舉你就處理~連板規沒有的也處理~ 你這樣做叫做沒有計對性~ 檢舉的那個人真是偉大呀~一句話一封簡訊~就可以讓板主言聽計從~真是乖呀~ 給你權利就要付出相對的義務~ 別一句話就想要不盡自已的義務 無利可圖~所以你就可以亂搞嗎? 就這點~我怎覺得你比我還像商人 義務的板主~我不是沒當過~吃力不討好~所以我才會從一開始那麼的尊重板主跟板規~
-- 作者: 華山掌門
-- 發表時間: 2011/07/13 01:33:54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eric71903[/u]在 [i]2011/07/13 12:42pm[/i] 發表的內容:[/b] 下面引用由readystar168在 2011/07/13 03:47am 發表的內容: 我認識的一些版主,很公正也很明理。 我怎麼覺得每次有人講類似的話...的時候我都很羨慕...=_=||| 我也想認識幾個版主...有人可以介紹版主給我認識嗎?正妹版主佳!!!...Orz... 有認識版主買蟲or買烏龜或是其他耗材...可以比較便宜嗎? [/quote] 討論區版主 他把到一個正妹 [size=4]他把到一個正妹[/size][size=6]他把到一個正妹[/size]阿閒吃鱉 [size=4]阿閒吃鱉[/size][size=6]阿閒吃鱉[/size]
-- 作者: readystar168
-- 發表時間: 2011/07/13 01:44:19pm
[LIKE=魚蟲;q52027830776;=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貼圖區板主[/u]在 [i]2011/07/13 12:07pm[/i] 發表的內容:[/b] 你覺得在部落格販售,然後在這裡貼連結這樣就合理嗎?這是你的價值觀? 板規只是個規範,希望板友在規範內討論、交流;板主權責最多是刪文、扣分,重要還是板友自我約束。 如果有人針對板規漏洞逐條試探、規避, ... [/quote] 貼圖區的板主您好~ 我的想法很簡單~讓客人集中到我的部落格去~我比較好處理客人的相關問題 盡量能讓每一個想了解寵物跟愛好寵物的同好一個更好的環境~快速的回復跟處理~如果硬要解釋為 "如果有人針對板規漏洞逐條試探、規避" 那就言重了~ [quote][b]下面引用由[u]eric71903[/u]在 [i]2011/07/13 12:42pm[/i] 發表的內容:[/b] 我怎麼覺得每次有人講類似的話...的時候我都很羨慕...=_=||| 我也想認識幾個版主...有人可以介紹版主給我認識嗎?正妹版主佳!!!...Orz... 有認識版主買蟲or買烏龜或是其他耗材...可以比較便宜嗎? [/quote] 阿賢~你真的很閒~ 你讓我想到阿芳的簽名檔~好假~ 正妹版主佳!!!...Orz... 明知道這裡沒有還故意問~我去別網幫你找找~不過你可不可以先減減肥~ ^^ 買蟲or買烏龜或是其他耗材...可以比較便宜嗎? 我的價格絕對便宜~不信你問小豪~ ^^
-- 作者: 非六足區板主
-- 發表時間: 2011/07/13 02:02:58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readystar168[/u]在 [i]2011/07/13 01:24pm[/i] 發表的內容:[/b] 我只是想請問一下~有沒有同一標準處理~ 從一開始~到現在為止~我看到是沒有~ 我絕對願意遵守版規,但是為了我而去新增的版規,沒有事先的告知,而是在刪除文章之後才通知我,通知完了之後才去新增版規,這樣的心 ... [/quote] 我前面也提到了很清楚明白!!那是前陣子新增板規時誤刪! 我也只不過做個板規的補救措施與處理! 我並沒提到當時你沒有一隻一張這項違規是被人檢舉的!!
-- 作者: eric71903
-- 發表時間: 2011/07/13 02:33:32pm
[LIKE=阿春;大便;淡水峰哥;=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華山掌門[/u]在 [i]2011/07/13 01:33pm[/i] 發表的內容:[/b] 討論區版主 他把到一個正妹 他把到一個正妹他把到一個正妹阿閒吃鱉 阿閒吃鱉阿閒吃鱉 [/quote] [UploadFile=167805_194472397_1310536419.jpg] 鱉湯 [UploadFile=180613_194472367_1310536480.jpg] 三杯鱉 [UploadFile=167109_194472323_1310536519.jpg] 吃鱉的好處
-- 作者: 艾曲批
-- 發表時間: 2011/07/13 04:05:39pm
[LIKE=阿春;bmw竹;討論區板主;eric71903;大便;butterfly;辰太郎;淡水峰哥;qwe;airdan;看著蟲的豪;chang;q52027830776;beetles1000;a1060195;養蠱者;=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艾曲批在 2011/07/13 04:08pm 第 1 次編輯]
來者是客,客人胡鬧當然關門放狗打包丟出; 但是客人如果感覺困擾或不便呢? 論壇有沒有修正或檢討的機制? 我是覺得好歹要有人回頭看看一向這樣的管理有沒有問題, 審視過後覺得沒有問題,那當然就是客的問題, 那當然是照例SOP→關門放狗打包丟出~ 如果這樣的管理方式有問題,是不是有比較溫馴的協調方式, 例如溝通無效後再刪文之類? 版規可以修、版主的管理路線當然也可以修, 我當然了解版主沒有那麼多時間,絕大多數的小白可以一刀斬下, 但是如果遇到文字可以溝通的對象(相信這二者之間沒那麼難分辨) 如果多些溝通,相信可以少些誤會。 ------------------------------------------------------ 很巧,我也認識那個小豪.... 哪個小豪? 很可怕...不要問....
-- 作者: eric71903
-- 發表時間: 2011/07/13 04:47:18pm
[LIKE=大便;甲蟲印花;ford4391;淡水峰哥;王先生;淺灰向日葵;=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艾曲批[/u]在 [i]2011/07/13 04:05pm[/i] 發表的內容:[/b] 來者是客,客人胡鬧當然關門放狗打包丟出; 但是客人如果感覺困擾或不便呢? 論壇有沒有修正或檢討的機制? 我是覺得好歹要有人回頭看看一向這樣的管理有沒有問題, ... [/quote] 虎斑貓老大~ 你什麼時候要介紹阿春給我認識? [UploadFile=15_1170604068_1310546833.jpg]
-- 作者: eric71903
-- 發表時間: 2011/07/13 05:33:17pm
[LIKE=阿春;皓子;魚蟲;淡水峰哥;psp;王先生;bbman;養蠱者;=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eric71903在 2011/07/13 05:42pm 第 2 次編輯]
先聲明!!!這個回復不是喇賽!!!我也沒有認識當事者的任何一個人!!! 跟我喇賽還有想要介紹阿春給我認識的朋友先跳過這篇~我剛剛仔細的把這篇文章全部看完了... 感覺上樓主是在不爽版主因為他在自己部落格裡面賣台灣物種的問題... 如果是針對這點來做討論... 首先我先引用板規... >2.禁止交流本土產之動物(不管是人工或是野生個體都是) 他是指"本版"禁止交流本土產之動物... 以目前我所有看到的資訊來說,樓主本身並無在昆論非六足版上張貼販售任何本土產的物種... 以理來說,該篇文章,應該是能夠PO在該版的以這點來說,換成是我被砍 我也會覺得不爽...且會認為該版版主應該是住在海邊的... 另外枯葉變色龍的部分以及張貼相關證明文件的部分 以你PO出來往簡訊的時間點來說... 我認為版主這樣處理並無不妥,原因如下 1.他有先和您知會您這樣張貼不是很妥當,請你修改後才改板規 2.他並非先修改板規後再砍你文或是傳訊息給你 根據以上兩點來說,我認為他這樣做並無不妥也無針對的意思,且有做到基本上的尊重 P.S.偶而也是要正經一點回復一下文章, 不然人家都說我不正經養蟲,只會喇賽跟吃鱉... 最近漸漸體會到了"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 "這句話的意思了...
-- 作者: 小蟲蟲迷
-- 發表時間: 2011/07/13 05:46:49pm
能小小的問一下嗎? 枯葉變色龍也要證書是真的嗎? 能否給我一個網站看看? 不然我真的很擔心養枯葉是違法的 之前走過很多爬店,說真的沒特別提到 請資深的人教一下本人
-- 作者: 非六足區板主
-- 發表時間: 2011/07/13 06:05:58pm
[LIKE=ford4391;=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非六足區板主在 2011/07/13 06:09pm 第 2 次編輯]
[quote][b]下面引用由[u]小蟲蟲迷[/u]在 [i]2011/07/13 05:46pm[/i] 發表的內容:[/b] 能小小的問一下嗎? 枯葉變色龍也要證書是真的嗎? 能否給我一個網站看看? 不然我真的很擔心養枯葉是違法的 ... [/quote] 名單在這http://www.tara.org.tw/portal.php?mod=view&aid=13&page=2 這是近年來新增在名單內的新成員!! 我並不資深.我只是菜鳥~~但這些資料網路上隨便找找都有.想必走過很多爬店且資深的你應該知道吧?! http://www.forest.gov.tw/ct.asp?xItem=28466&ctNode=1787&mp=391 發布日期:【2008/7/1】 農委會公告修正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農委會本(97)年7月2日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條規定公告修正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並自8月1日起實施。其中臺灣地區物種部分,哺乳類由現行14種增為17種;鳥類由89種修正為90種,其中新增16種、移出15種;兩棲爬蟲類由51種修正為44種,其中新增13種,移出20種;魚類及昆蟲等目前仍進行重新評估分類作業中,名錄暫時維持不變。 農委會林務局指出,過去列入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物種,有一定的考量。近年來政府投入大量的資源,與學者及民間團體的共同努力下,對許多物種族群現狀的掌握度比野生動物保育法制定初期有顯著的增加。為使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能反映野生族群現狀,適時做修正有其迫切必要。本次的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修正原則,國內部分係由林務局邀集專家群依據「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就野生族群分布模式、族族量、族群趨勢、分類地位、面臨威脅(包括棲地面積消失之速率、被獵捕及利用之壓力)等條件併同考量評估。並辦理預告作業,在充分廣納各界意見,及召開多次會議詳細的討論後,才確認最後名單,過程十分嚴謹。 至於國際物種部分係依去年華盛頓公約第14次會員大會最新修訂名錄,將附錄一物種全數列入名錄(不包含鴕鳥Struthio camelus)。附錄二物種,原列入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中之物種暫仍列於名錄內,不予更動。爬蟲類增列變色龍科(Chamaeleonidae,不包含高冠變色龍Chamaeleo calyptoratus)、蝙蝠蛇科(Elapidae)、蝮蛇科(Viperidae)、箭毒蛙科(Dendrobatidae)、曼蛙科(Mantellidae)等列於附錄二物種。詳細物種資料可至林務局網站查詢(www.forest.gov.tw) 林務局接著表示,在劃設保護區、禁伐天然林、停止伐木及林道管制等政策的陸續推動下,一些棲息於中、高海拔森林的野生動物迅速恢復生機,野生動物整體族群數量持續穩定增加,如長尾黑雉、藍腹鷴由瀕臨絕種調整為珍貴稀有野生動物;臺灣獼猴、山羌與白鼻心由珍貴稀有調整為其他應予保育類野生動物;至於翠翼鳩、灰山椒鳥、紅山椒鳥、白耳畫眉、冠羽畫眉、莫氏樹蛙、褐樹蛙等動物,因調查資料顯示目前族群已趨於穩定,完全脫離滅絕威脅而移出名錄外,代表國人近年對保育的付出獲得豐碩的成效。 至於新列入保育類野生動物者,哺乳類的臺灣小黃鼠狼,屬新紀錄種且數量非常稀少;水鼩則因人工化的溪流整治,破壞其棲地而受嚴重威脅;鳥類的八哥,雖在金門有很大的族群,但在臺灣本島的族群卻因無法與外來種八哥競爭,現於野外已很難發現其蹤跡,顯現外來種入侵的問題;早年常見棲息於低海拔濕地的赤腹遊蛇、唐水蛇、金線蛙等動物,由於濕地的減少,生存面臨危機,而予以列入;諸羅樹蛙是否列入保育類野生動物為各界所關切,然而其數量稀少,棲息地人為干擾嚴重,經野生動物諮詢委員熱烈討論後,仍增列為珍貴稀有野生動物。此外,屬於冰河孑遺的山椒魚,因全球暖化導致高山棲地縮小,生存岌岌可危,保育等級從珍貴稀有調昇為瀕臨絕種野生動物。 林務局最後呼籲,保育類野生動物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但保育類野生動物有危及公共安全或人類性命之虞者;危害農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者;傳播疾病或病蟲害者或有妨礙航空安全之虞者除情況緊急外,可報請主管機關同意後處理。而一般類野生動物亦不得任意捕捉,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條,須事先經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否則均將可能面臨處分,希望民眾多加注意,以免受罰。此外,凡指定公告為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內,各種建設或土地利用,應擇其影響野生動物棲息最少之方式及地域為之,不得破壞其原有生態功能。因此,在開發基地若有涉及保育類野生動物棲息時,應提出對保育類野生動物影響最少或降低衝擊之計畫,在有效管控下,可兼籌並顧野生動物保育及經濟發展。
-- 作者: 趨光者
-- 發表時間: 2011/07/14 00:50:56am
[LIKE=eric71903;mexx;蠻牛;=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readystar168[/u]在 [i]2011/07/13 11:21am[/i] 發表的內容:[/b] 板規上沒說清楚~這也要算我的喔~ 再說~註冊: 2010/06/27 請問一下~你所說的舊板規是何時發表的~ 說清楚講明白~ 不然讓人有親衛隊的嫌疑喔!!!!! [/quote] 阿姐 出來評個理也要被說成親衛隊.... 你的刺也豎的太高了吧..... 被刺的有點痛說 :em23: 看清楚,我所謂的舊版規跟你指的是同一個 並非版主所稱更早之前的版本 我所說的意思是 版規裡面就算沒有明說一隻需要一張 但是附的證書裡寫得很明白,一張一隻... 你要賣十隻,附了其中一隻的證書 那其餘的九隻呢? 這是很基礎的邏輯問題.... 這種狀況沒被挑毛病是人家放水 就算被刁也只能摸摸鼻子自己認了.... 怪版規沒說清楚真的有點瞎.... 話說回來,部落格的部分 版規應該檢討修正,再寫清楚點,否則照非六足版主的邏輯與標準 恐怕版上所有的蟲店老闆,有連結部落格的 甚至廣告區的文通通要刪光了..... 題外話:說實在的,沒事被刺的有點痛,說話直了點刺了點 被刺到的大姊,多包涵如果以後有機會買爬,千萬不要算我貴啊! :em16:
-- 作者: eric71903
-- 發表時間: 2011/07/14 08:14:26am
[這篇文章最後由eric71903在 2011/07/14 08:28am 第 1 次編輯]
[quote][b]下面引用由[u]趨光者[/u]在 [i]2011/07/14 00:50am[/i] 發表的內容:[/b] 題外話:說實在的,沒事被刺的有點痛,說話直了點刺了點 被刺到的大姊,多包涵如果以後有機會買爬,千萬不要算我貴啊! [/quote] 老實說我對歐陸也還蠻心動的... 只是目前認為自己對陸龜的功課沒有做足不敢買下去... 會不會到時候如果心一橫想養下去~ 會不會因為我來亂喇賽,所以貴兩千阿...XD
-- 作者: 貼圖區板主
-- 發表時間: 2011/07/14 09:20:45am
[LIKE=eric71903;阿春;蠻牛;pixar;chang;=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readystar168[/u]在 [i]2011/07/13 11:21am[/i] 發表的內容:[/b] 說清楚講明白~ 不然讓人有親衛隊的嫌疑喔!!!!! [/quote] [quote][b]下面引用由[u]readystar168[/u]在 [i]2011/07/13 01:24pm[/i] 發表的內容:[/b] 你這樣做叫做沒有計對性~ 檢舉的那個人真是偉大呀~一句話一封簡訊~就可以讓板主言聽計從~真是乖呀~ [/quote] 如果能避免上面類似 貼標籤、反諷的文字,這篇會是更理性的溝通;相信您與六足區板主會取得默契,愉快地在昆論互動。
-- 作者: eric71903
-- 發表時間: 2011/07/14 11:11:46am
[LIKE=FK晞♂;王先生;辰太郎;淺灰向日葵;超級帥;=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eric71903在 2011/07/14 11:12am 第 1 次編輯]
這場子有點冷... 很明顯是因為划刪不好笑... 我們請蔡阿嘎來反霸凌一下好了... <iframe width="425" height="349" src="http://www.youtube.com/embed/G5K6QFfMxBk" frameborder="0" allowfullscreen></iframe> 反霸凌~ 反霸凌~ 反霸凌~ 反霸凌~ 反霸凌~ 反霸凌~
-- 作者: FK晞♂
-- 發表時間: 2011/07/14 11:41:45am
[這篇文章最後由gods在 2011/07/14 12:01pm 第 1 次編輯]
[quote][b]下面引用由[u]eric71903[/u]在 [i]2011/07/14 11:11am[/i] 發表的內容:[/b] 這場子有點冷... 很明顯是因為划刪不好笑... 我們請蔡阿嘎來反霸凌一下好了...
[/quote] 這個... 有埂有埂 :em04: 按讚摟 :em18:
-- 作者: readystar168
-- 發表時間: 2011/07/14 12:00:19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趨光者[/u]在 [i]2011/07/14 00:50am[/i] 發表的內容:[/b] 阿姐 出來評個理也要被說成親衛隊.... 你的刺也豎的太高了吧..... 被刺的有點痛說 ... [/quote] 這位叔叔或是阿伯~ 小妹今年剛滿26~ 請問叔叔或阿伯今年貴庚? 基於敬老尊賢的立場 不會啦~跟你說聲抱歉~刺到你了~ 我原來不是這樣的~ 說真的枯葉變色龍我還真的沒看過牠有身份證的~ 可以請一直說枯葉變色龍要證書的非六足板主拿一張出來給我們見見市面 這個問題我也被我的一些朋友笑了老半天了~ ^^ [quote][b]下面引用由[u]eric71903[/u]在 [i]2011/07/14 08:14am[/i] 發表的內容:[/b] 老實說我對歐陸也還蠻心動的... 只是目前認為自己對陸龜的功課沒有做足不敢買下去... 會不會到時候如果心一橫想養下去~ 會不會因為我來亂喇賽,所以貴兩千阿...XD [/quote] 放心啦~ 我人很好的~能讓我不開心~真的很難~ ^^
-- 作者: readystar168
-- 發表時間: 2011/07/14 12:04:18pm
[LIKE=eric71903;q52027830776;=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eric71903[/u]在 [i]2011/07/13 04:47pm[/i] 發表的內容:[/b] 虎斑貓老大~ 你什麼時候要介紹阿春給我認識? [/quote] 阿春我錯了~ 你要原諒阿姊阿~都是被那個非六足害的~ 泣奔~~~~~~~~~~~~~~~~~~~~~
-- 作者: readystar168
-- 發表時間: 2011/07/14 12:52:20pm
[LIKE=q52027830776;=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readystar168在 2011/07/14 12:57pm 第 1 次編輯]
[quote][b]下面引用由[u]貼圖區板主[/u]在 [i]2011/07/14 09:20am[/i] 發表的內容:[/b] 如果能避免上面類似 貼標籤、反諷的文字,這篇會是更理性的溝通;相信您與六足區板主會取得默契,愉快地在昆論互動。 [/quote] 跟"理"性的人談絕對絕對是ok的~但有心的人就.................... 非六足版大~一而再~再而三..... 耐性再好的人也會難過~也會不開心 如果在文字敘述上~讓您及旁觀者看了感到不舒服 這邊向您及旁觀者致上萬分的歉意 我只是想要一個公平公正且公開的對待 而且他一直說是有人檢舉的~我還真懷疑真的有那個人存在嗎? 還是自導自演的?
-- 作者: 趨光者
-- 發表時間: 2011/07/14 11:41:13pm
[LIKE=eric71903;=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readystar168[/u]在 [i]2011/07/14 12:00pm[/i] 發表的內容:[/b] 這位叔叔或是阿伯~ 小妹今年剛滿26~ 請問叔叔或阿伯今年貴庚? 基於敬老尊賢的立場 [/quote] 沒禮貌! 要尊稱大哥.... 我都尊稱您阿姊了...... :em03:
-- 作者: bbman
-- 發表時間: 2011/07/15 06:05:07pm
其實這裡就有一個明顯的點需要解決: 究竟部落格連結算不算「本站」? 個人贊同eric兄的說法,那屬於外部連結,非昆蟲論壇的規範範圍 不然蟲店部落格賣台灣蟲,是不是也都要刪文扣積分? 當然這些都需要各板主一起商量,讓全站有一個統一的規則, 不要每個板不一致,不然使用者會錯亂的... 話說本站禁止販售「非自產台灣蟲」 但是廠商廣告區卻可以直接說有賣台灣蟲,不用附蛹照 其實這也是一種不一致的規範...
-- 作者: wendell
-- 發表時間: 2011/07/15 07:55:25pm
[LIKE=老兵;王先生;error999;q52027830776;養蠱者;=LIKE][這篇文章最後由wendell在 2011/07/15 07:57pm 第 1 次編輯]
小弟打個岔 目前枯葉變色龍國內賣的都是[i]Rhampholeon[/i]屬的 [b]並不是[/b]華盛頓公約的二級保育類 所以不會有證書喔
-- 作者: 老兵
-- 發表時間: 2011/07/15 09:27:32pm
那就公平 公正 公開 合理說明...
-- 作者: 非六足區板主
-- 發表時間: 2011/07/15 11:33:51pm
[LIKE=q52027830776;=LIKE]經熱心的wendell網友的告知及提供資料 讓我清楚的知道了cites名單及台灣管制進口需要證明文件的枯葉變色龍 是只有Brookesia屬的成員~~而非Rhampholeon屬的成員 再次我向所有的會員及readystar168女士說聲抱歉!! 這部份我承認是我的缺失! 我看過2008年的新聞稿後沒有更仔細的去查明因此誤以為是所有枯葉變色龍 都是管制名單之內!! http://www.forest.gov.tw/ct.asp?xItem=28466&ctNode=1787&mp=391 再此~~我再次深深的說聲抱歉!!對不起!!這是我作業上的疏失!
-- 作者: bbman
-- 發表時間: 2011/07/15 11:38:34pm
[LIKE=老兵;=LIKE]我想請問,這次枯葉變色龍算是作業上的疏失... 那以後部落格能不能放販賣「違規物種」的販賣文呢? 還煩請解釋,謝謝!
-- 作者: 非六足區板主
-- 發表時間: 2011/07/15 11:41:06pm
[這篇文章最後由非六足區板主在 2011/07/15 11:41pm 第 1 次編輯]
[quote][b]下面引用由[u]bbman[/u]在 [i]2011/07/15 11:38pm[/i] 發表的內容:[/b] 我想請問,這次枯葉變色龍算是作業上的疏失... 那以後部落格能不能放販賣「違規物種」的販賣文呢? 還煩請解釋,謝謝! [/quote]你好!! 這部份有在商討日後的規則與訂定辦法!! 近日應該會宣布! 謝謝
-- 作者: readystar168
-- 發表時間: 2011/07/19 03:19:48am
[LIKE=q52027830776;=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趨光者[/u]在 [i]2011/07/14 11:41pm[/i] 發表的內容:[/b] 沒禮貌! 要尊稱大哥.... 我都尊稱您阿姊了...... [/quote] 是的!! 大哥~你好 既然能尊稱大哥,想必應該過的很不錯 那就不用小妹便宜給你了~ 大哥~你說對不對^^" 這幾天比較忙~晚回了~ 大哥~對不起XD [quote][b]下面引用由[u]wendell[/u]在 [i]2011/07/15 07:55pm[/i] 發表的內容:[/b] 小弟打個岔 目前枯葉變色龍國內賣的都是Rhampholeon屬的 並不是華盛頓公約的二級保育類 所以不會有證書喔 [/quote] 學名這些問題,其實可以請教論壇會員BRETT大 記得我第一次PO文的時候。 論壇會員BRETT對於巨人無尾鞭蠍的學名提出了疑問 他貼了兩張圖片 當我請教它兩者有何差異、如何分辨時,他還沒來的及回答,文章已被刪除 搜尋他的文章就可以了解BRETT大對學名還蠻有研究的 不曉得能否有這個榮幸,請論壇會員BRETT大為枯葉變色龍此問題做個總結 [quote][b]下面引用由[u]非六足區板主[/u]在 [i]2011/07/15 11:41pm[/i] 發表的內容:[/b] 你好!! 這部份有在商討日後的規則與訂定辦法!! 近日應該會宣布! 謝謝 [/quote] 其一重點出來了,所謂的[color=#FF0000]先斬後奏[/color]就是: 先警告我的文章後,在說明修訂新板規時有誤刪 先刪除我的文章後,在商討日後的規則與訂定辦法! 先用犀利的言詞說明: 你以為你在你自己部落格販賣本土產之動物然後.在本板張貼的部落格與張貼該部落格網址.這行為本來就亦同在本板販賣本土產野生動物之行為! 而現在才正在商討日後的規則與訂定辦法 從頭到尾秉持著沒有針對我,[color=#FF0000]男子漢應該敢做敢當才是[/color]。 沒有原則,沒有思考,也沒有求證,更推說沒有時間,有人檢舉就直接刪除會員的文章。 如果今天我沒有公開對話,是不是表示非六足版主可以一手遮天。 那些跟我一樣因為版主沒有去求證過的理由而被刪除文章的會員朋友豈不是很冤枉。 完全毫無原則、不公正、也不求證,事情發生了在道個歉,就理當圓滿落幕。 非六足版主可以沒有原則,沒有求證的時間,完全對其所做的行為一句道歉之後,就可以完全撇清責任嗎? 也或許我只是一個小小的論壇會員,而對方是版主。 這件事會就這樣不了了之。 [color=#FF0000]但由衷的希望一個好的學術論壇,不要因為一顆老鼠屎而壞了整鍋粥。[/color] 另外既然枯葉變色龍沒有證書的問題。 BLOG的連結相關問題也還在商討日後的規則與訂定辦法。 是否將我與其他論壇會員被刪除的文章還原。 [color=#FF0000]請別將非六足版主作業上的疏失讓我及其他的論壇會員來承擔文章的被刪數。[/color]
-- 作者: gods
-- 發表時間: 2011/07/19 10:11:48am
[LIKE=bbman;基隆林;bblone;阿春;eric71903;阿不啦;chinyu;蠻牛;動力裝置;甲蟲印花;KIMURA;qwe;chang;q52027830776;gacsliu;=LIKE]readystar168您好 首先"售:高冠變色龍、歐陸、星龜、大眼蛙、蜜袋鼯"一文已回復 同時您的被刪文章數加回 對於Blog是否屬於板規規範的範圍 而需要規範到什麼程度 板主區仍就此議題討論中 同時日後這類問題將提升為站規等級 避免板主間存在認知差距產生誤解 也感謝您提出這個事件 讓大家可以公開參與討論 質疑目前板規上的缺陷 讓我們可以為不足的部分作修正 最後這個事件確實是板主作業疏失所致 這點昆蟲論壇要對您公開致歉 大家的質疑就是我們要解決的問題 這次的討論我們都有收穫
-- 作者: tiffany101
-- 發表時間: 2011/07/20 11:15:41am
[LIKE=eric71903;airdan;=LIKE][quote][b]下面引用由[u]gods[/u]在 [i]2011/07/19 10:11am[/i] 發表的內容:[/b] readystar168您好 首先"售:高冠變色龍、歐陸、星龜、大眼蛙、蜜袋鼯"一文已回復 同時您的被刪文章數加回 對於Blog是否屬於板規規範的範圍 ... [/quote] 壇主果然不一樣, 字字珠璣, 一針見血..... 1. 論壇擔心受到牽累, 所以有規定保育類的買賣無厚非, 但管制與買賣的人不清楚也不無可能, 為避免老是大家爭論不休, 何不設定普遍網站常用的"同意合約條款", 登錄或註冊就強迫要使用者點選, 后果自負, 2. 為避免聰明的台灣人鑽漏洞, 版主們也不用臉紅脖子粗的跟人爭, 直接偷偷報給保育警察就好了, 殺人還需要自己動刀!? 3. 如果礙於想第一時間提醒賣家的急迫性, 當賣家po文後, 在該文下方由版主幫忙打上"疑似保育類物種, 請買賣雙方確認合進法口證明, 以免觸法"的字樣, 好比酒類廣告都會打上"喝酒勿開車"的字樣, 不就好了, 之後再慢慢查,... 唉...... 大家... 辛苦了............... [color=#A9A9A9]我打字也打得好辛苦![/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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